2022江苏事业单位笔试定于2022年7月2日上午举行,请报名成功的考生于6月29日9∶00至7月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请考生持续关注江苏省以及报名时所选考点所在设区市疫情形势和防控政策,希望大家都能够整理好心态,按时打印好准考证,做好安全防护,静心备考,减少出行,优秀发挥!
一、2022省事业单位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入口
打印时间:6月29日9∶00至7月1日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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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省事业单位准考证打印入口-防疫通知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避免前往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存在社会面本土疫情地区(省、自治区的县级区域或直辖市的区、县,下同),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三、2022省事业单位准考证打印入口-衣食住行
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全方位服务专题为广大考生提供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地点地址,公交路线,同时帮助考生指定营养的饮食计划和方案,为广大考生提供一个切实有效的服务,助考生一臂之力。
四、2022省事业单位准考证打印入口-笔试备考
下列关于物权变动的说法,正确的有:
A.房地产开发商合法取得某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进行房屋建设。该开发商自房屋竣工之日起取得房屋所有权
B.因人民法院的判决导致物权的设立、变动、转让或消灭的,自判决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C.继承或受遗赠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即被继承人或受益人死亡时)立刻发生物权变动
D.政府为公共利益进行征收,不以相对方同意为前提,自征收决定生效时立刻发生物权转移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发生、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变动是物权法上的一种民事法律效果,和其他民事法律效果一样,物权的变动也是由一定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的。
B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B项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D项: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D项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由此可知房屋所有权须经申请登记并核实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方可取得,“自房屋竣工之日起取得”说法有误。A项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