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事业单位资格复审

首页 >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 招考信息 > 资格复审

2021淮安市清江浦区事业单位招聘考生资格复审公告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 | 2021-06-21 17:19

收藏

  各位考生:

  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成绩已于2021年6月21日对社会公布。根据《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拟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6月23日,9:00-12:00,13:30-17:30。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103号(原清河区政府)621会议室。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机打版一份(附件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

  2.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可参考附件3)。

  2021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已完成学历认证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未完成学历认证的须书面说明原因并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可参考附件3)。

  其他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报考非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需按照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下列方式提供材料

  在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需提供介绍信、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

  (2)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至今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毕业当年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档案托管证明。如是毕业前按学校要求签订就业协议书,而其实际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须同时出具学校和签约单位的相关证明。2019年和2020年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相应的学历认证材料。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提供本人承诺书(可参考附件3)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2021年服务期满暂未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须出具服务单位和服务项目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有政治面貌、发表文章、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岗位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联系电话0517-83601660、0517-83515273

  附件:附件1:人员入围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附件2:承诺书.doc

  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开展2021年淮安市清江浦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政府(MD5:6ac2e2cb09cc666c4740ea7794baa39f)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