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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江阴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江阴市人民政府 | 2021-05-20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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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和配合:

  一、考生应及时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面试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考生,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第14天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生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本文,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2021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江阴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5月20日

  原文标题:关于发布2021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考生承诺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MD5:4cbbefa82f801e7a9f76c1634484d2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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