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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 2018-03-05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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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江苏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财务会计岗工作人员1名(人事代理,不进编)。

  二、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财务财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应学位证书;

  6.具有会计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须有5年及以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7.全日制在籍学生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2018年3月11日

  2.报考者须登录91job智慧就业平台内的“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财务人员”专区报名。

  3.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投递材料。

  (二)网上资格审查

  所有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将于3月12日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上予以公布。

  四、招聘录用程序

  (一)现场资格复审与初选

  3月14日,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与初选。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应同时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学历认证报告》。

  2.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作为放弃处理。

  3.通过初选的人员名单,于3月15日在91job智慧就业平台上予以公布。

  4.网上确认及准考证获取办法。3月15日至3月16日,通过资格复审和初选的考生须登录91job智慧就业平台,确认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时间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1.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均作为放弃处理。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三)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不确定考试复习范围,也不指定参考用书,重点测试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

  2.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3.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面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个人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中途放弃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中心承担。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录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的,由考生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有关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

  六、监督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的,按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执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5-83335329;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83335320。

  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8年3月5日

  以上即为《2018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全文,更多考试资讯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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