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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扬州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20人公告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7-11-2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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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扬州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20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引进一批江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实施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面向部分高校选聘20名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名额

  选聘对象:部分高校2017届、2018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选聘专业:优先选聘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交通工程类、船舶工程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环境保护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经济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等急需的专业人才。

  选聘名额:20名。

  二、选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专业水平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本科生年龄一般为25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28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过院(系)及以上团委正副书记,正副部长,学生会或同等学生组织正副主席(会长)、正副部长,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3、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获得过院(系)或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两次及以上院(系)或校级三等奖学金奖励。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登录江都党建网、中国江都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内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5kb)。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填好后,附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学生干部履历证明材料、在校期间全部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名校优生+姓名+院校+专业]打包发送至邮箱(jdmxys@126.com)。

  4、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相关招聘企业实际需求,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筛选,确定初步人选。

  (二)综合考评。对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综合考评,主要采取面谈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初定为2018年4月左右,来江都参加综合考评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食宿统一安排)。

  (三)体检考察。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考察政审。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提请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对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为企业性质,与相关企业签订聘用合同。选聘人员年收入本科13万元以上,硕士研究生15万元以上,博士研究生18万元以上,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三年内,按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2000元、3000元工资外补贴。试用期满后,在江都区域内购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本科生每人5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自享受购房补贴之日起须继续在江都区工作5年以上)。

  2、选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内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园区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相关镇、村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列入国有企业、园区、镇领导班子后备人选培养。试用期满后,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五、本简章由扬州市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14-86299011、86550468(江都区委组织部)

  0514-86552369、80804255(江都区人社局)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1:

  部分高校名单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湖南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兰州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东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扬州大学

  附件2:

  江都区“名校优生”计划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出生年月   身份证 号码  
入党时间   籍 贯  
学 历   学 位  
身 高   体 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英语等级   计算机 等级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家庭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个人爱好 及特长  
个人简历  
在校担任 学生干部 情 况  
在校获奖情况  
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及参加社会实践情况  
家庭成员及 主要社会关系  
院(系)党组织 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招聘小组 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1、2018年江都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招聘简章.doc

  2、2018名校优生需求汇总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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