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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响水县第二批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15人公告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5-11-28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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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结合县相关镇区公益性岗位类别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响水县部分镇区合计15个岗位。

镇区

岗位地点

数量

主要工作

陈家港镇

灌江绿洲小区便民服务中心

1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陈家港镇

淮海小区便民服务中心

1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陈家港镇

杏苑小区便民服务中心

1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大有镇

大有镇便民服务中心

2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南河镇

南河镇便民服务大厅

2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南河镇

王集社区服务中心

1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运河镇

运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2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黄圩镇

黄圩镇便民服务中心

3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小尖镇

小尖镇便民服务中心

2

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经县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且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4)残疾的;(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6)优抚对象家庭人员;(7)军队退役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招聘岗位涉及镇区范围内常住人口,不限户籍。

  (三)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往年已参加过县人社局组织的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三、服务期限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12日(8:30-11:3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请报名者到响水县各对应镇区报名。

  1.陈家港镇人民政府党建办105(响水县陈家港镇黄海大街1号),联系电话:15862095309。

  2.大有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联系电话:86811017。

  3.南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联系电话:19826303696。

  4.运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办,联系电话:15189223686。

  5.小尖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901413566。

  6.黄圩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3770197112。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身份证及相关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材料(如:退伍证、残疾证)等,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报名信息整理汇总后,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后根据本公告发布的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5-68020013(响水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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