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帮扶我离校两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健全高质量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若干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开发200个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岗位聘用时间
3个月(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