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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定向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兴化市人民政府 | 2025-11-04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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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定向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中心工作人员5名,其中城乡社会管理岗(劳动就业)3名,城乡社会管理岗(社会保障)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2.拥有兴化市户籍,在城区有固定住所;

  3.女性年龄20周岁至50周岁(1975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男性年龄30周岁至55周岁(1970年11月至1995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且能被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的文件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4.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管中心综合科(兴化市楚水路43号)。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4)《兴化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4.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及提供证件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因填写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证件不真实而影响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拟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该考试仅进行笔试;若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3的开考比例,将通过“笔试+面试”的组合方式开展筛选工作。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 的 二十大精神、行政法规、人社业务政策、计算机基础操作等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成绩现场予以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是否实施面试环节视报名情况决定)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或逾期未参加者都视为自动弃权。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若采用单一笔试方式,则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同分时,则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则按照笔试、面试各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市人社局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的相关做法,对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和人员管理规定

  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自行解聘、退出公益性岗位。

  聘用人员服从市人社局统一安排上岗,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个人缴纳社保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无效即时退出。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523-83242045(兴化市人力资源就业管理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523-80259182(兴化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兴化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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