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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简章

扬州市人社局 | 2025-10-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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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扶扬州地区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统计调查员

  (二)招聘人数:15名

  (三)岗位职责:负责开展住户调查、劳动力调查、农业农村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专项调查等工作。本工作需经常性走村入户访企。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低收入人口;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的;

  9.军队退役的。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熟悉互联网与计算机操作。

  (五)应聘者须为扬州市区户籍。户籍或居住地为岗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的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参加过邪教组织的;受过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6个步骤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5日至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443号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6楼607会议室(一)。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认定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25年10月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网络下载填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7日。

  2.我单位将严格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通知参加笔试,不合格的不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3.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经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设合格线。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通知时间开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评委集体面试的方式,由招聘单位人员组成评委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及个性特征,全方位分析判断应聘者与岗位的适配度。

  (五)考察

  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举报。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录用安排

  1.经公示无异议、由招聘单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2.应聘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携区级以上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到我单位报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执行。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3.由单位安排到相关岗位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一概由本人负责。

  五、待遇及工作地点

  1.薪资待遇:2500-3000元/月,交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2.工作地点:邗江区各镇、街道(园区)。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明霞

  咨询电话:18061162732

  附件1:2025年10月国家统计局邗江调查队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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