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力量,推进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工会工作质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工会社会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泰兴市工会社会工作者8名(详见附件1),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懂得一定的工会业务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从事过基层党务、工会、社区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存在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执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9:00—2025年7月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泰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taizhou.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泰州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同时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资料等材料扫描件以一个PDF文件(用“应聘岗位编号+应聘者姓名”命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tzzghjcb@163.com ,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招聘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招聘计划。市总工会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1.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3:1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泰州市总工会网站、泰州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四、聘用待遇
待遇参照当地社区工作者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本公告由泰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 80818669、80818689。
3.监督电话:0523-86891822(泰州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