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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扬州大学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招聘自聘2-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通知

扬州大学 | 2025-06-1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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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SPF级动物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动物饲养员:2-3人

  岗位职责:

  1. 负责观察、检查饲养区,按时进行小鼠饲料和饮水的添加以及消耗量计算;

  2. 负责更换鼠具、清洁鼠房卫生;记录动物房日常管理和卫生清洁情况;

  3. 严格按照SPF区人员进出标准操作规程饲养小鼠;

  4. 参与动物房的其他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应聘要求

  1. 爱岗敬业,勤劳善良,有吃苦精神;

  2. 喜欢实验动物,工作认真严谨,动手能力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主动性;

  3. 善于交流和沟通,协作能力强,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

  4.熟悉大、小鼠的生物学特性及生活习性者优先。

  三、应聘者须提供如下资料

  1. 个人简历;

  2. 在校学习成绩及学校鉴定(须盖学校公章);

  3.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4日

  四、资格审查

  我院综合办公室根据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核

  由院综合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具体考核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对公示期间没有争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扬大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医学院统一管理。

  八、培训及试用

  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跟班上岗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九、待遇

  1.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

  2.考核奖(具体办法另订);

  3.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扬州大学医学院综合办公室(江阳路北校区19号楼813办公室)

  联系人:许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78804

  E-mail:yixy@yzu.edu.cn

  单位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邮编:2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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