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园区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编外)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敬业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启东市户籍或长期在启东工作生活;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能熟练掌握各项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素质(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
6.未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院失信人员;患有重大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要求 |
经济发展(招商)局 |
1 |
性别不限,经济学类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满足上述招聘条件。 |
社会建设管理局 (含辅警2名) |
3 |
性别不限,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满足上述招聘条件。 其中2名人员将派遣至塘芦港派出所担任辅警,作为园区社会治理工作辅助人员,需定期值夜班。 |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启东江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409室
联系人:候召焕,0513—68261200
王天明,0513—68183322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4)退役军人报名需携带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
(5)填写《报名表》一份(文末下载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带至报名点)。
(6)招聘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录条件由园区组织、纪检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要求
1.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
(1)笔试(40%)。笔试主要考查适应岗位需要的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闭卷形式,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机试(20%)。机试不指定教材和大纲,重点考察电脑基本操作。
(3)面试(40%)。重点考察应聘者综合素质,按照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设合格线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资格联审、体检
根据面试合格者的综合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组织考察、资格联审、体检(体检费自理)。若有放弃或不适宜聘用的,则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五)提交讨论
经体检考察后,提交园区党工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招录人员。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由园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园区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录用人员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园区对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作为园区编外劳务派遣制人员,由启东市相关劳务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相关工作岗位,工资按区镇相关同类编外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本次招聘活动由园区纪工委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聘(录)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0513-68183309。
本招聘简章由启东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负责解释。
附件:江海产业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启东江海澜湾旅游度假区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