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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招聘7名社会秩序协管员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 2025-04-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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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海门区包场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秩序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录岗位及人数

  社会秩序协管员7名。

  二、

  招聘条件

  1.要求男性6名,女性1名,年龄40周岁以内;

  2.一般要求为南通市常住人员,海门区包场镇常住人员优先;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服从管理;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党员、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

  5.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好,能吃苦耐劳,接受一定强度工作和值班;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录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其他不适宜情形。

  三、

  用工方式及待遇

  招录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的形式,试用期2个月,正式录用待遇参照同类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四、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南通市海门区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99号,海港大厦6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包场镇公开招录社会秩序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向所在派出所申请)。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录程序。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

  五、

  考试与考察

  (一)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时间和地点以后续通知为准。

  (二)体检与考察

  根据包场镇党委会确定的拟录用分数线,按报考人员成绩超过或等于录用分数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取消资格。

  六、

  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的进行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或者其他因素无法上岗的,按照成绩高低进行再考察递补公示。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不服从或不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的,经研究同意,可依次递补。

  七、

  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须对照本《招聘公告》要求如实申报、规范考试,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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