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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高邮市26个一般性公益性岗位公示(二)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 2025-03-25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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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开发26个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别

  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环境卫生)

  工勤岗(库房管理)

  城乡公共卫生

  城乡公共卫生巡查

  二、岗位合同期限

  一年期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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