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稳就业保民生举措,促进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社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及乡镇(园区)需求,决定开发26个公益性岗位,岗位信息公示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别
乡镇公共服务(公共环境卫生)
工勤岗(库房管理)
城乡公共卫生
城乡公共卫生巡查
二、岗位合同期限
一年期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7日(节假日除外)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514-80956105
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