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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盐城刘庄镇人民政府招聘10名公益性岗位公告

刘庄镇人民政府 | 2025-03-21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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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招聘条件

  刘庄镇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残疾的;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优抚对象家庭的;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0名

  要求:

  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学历:初中及以上

  工作岗位:长者食堂、村部保洁、街道保洁

  备注:能独立履行工作岗位职责,服从组织安排。(长者食堂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

  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纳税记录证明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报名地点:刘庄镇政府220办公室(刘庄镇振兴路8号)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509701

  报名时间:2025年3月21日—2024年4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由镇组织、纪检和人社等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刘庄镇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后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公共就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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