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镇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加强长江八里镇渔业资源保护,加大日常巡江监管力度,根据长江禁捕工作需要,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拟增加长江护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1名护渔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为长江护渔员公益性岗位,招聘人数1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对象,男性,5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65年3月1日之后出生及1970年2月28日之前出生),身体健康,就业困难人员,能适应夜间巡护工作。
2. 敢于与违法违规捕捞等行为作斗争、作风正派,没有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2.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 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月20日--3月10日工作日。
2. 报名地点: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城镇建设办公室,金山花园92幢东侧二楼。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本人到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2份身份证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2张近期2寸免冠彩照。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扬州市八里镇长江护渔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4.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由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未招满,再安排其他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对象,拟聘人员名单经初审合格后进行公示。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招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5. 人员选拔:相关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面试和考察。
6. 体检: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7. 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即可入聘并实行录用。有异议人员或事项,由相关部门集体研究,作出处理意见。
8. 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招聘人员与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月薪按当年市最低生活工资发放,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保险。
咨询电话: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0514-87521120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扬州市八里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