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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湖县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金湖县人民政府 | 2024-10-1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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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 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申请,县人社局同意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现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

  城乡社会管理岗(秸秆禁烧巡查员)。

  二、安置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符合安置单位招聘条件,且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安置数量

  本次开发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秸秆禁烧巡查员)32个。其中戴楼街道5个,金北街道5个、金南镇4个、塔集镇4个、吕良镇5个、前锋镇5个、银涂镇4个。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5日

  下载:2024年金湖县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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