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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宿城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60人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24-08-2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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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号),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用非全日制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岗位名称:公共环境卫生,主要从事各镇街和所属社区村(居)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工作。

  岗位数量:各镇、街道每家4人,计60人。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具有宿城区户籍;

  4.服从工作安排,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聘用期限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根据阶段性工作时间确定,聘用期从签订劳务协议之日起,到期或工作完成后自行终止聘用关系。

  四、岗位薪酬

  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每小时20元。不缴纳社会保险,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9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二代有效期内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宿城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六、资格审查与面试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向区人社局报备。报名人数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直接进入考察环节;报名人数多于拟招聘人数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高至低分择优录取,1:1进入考察环节,应聘面试落选人员可以在招聘计划有缺额的岗位中进行调剂。

  七、考察聘用与公示

  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适应岗位身体条件等情况,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所报名地点单位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八、招聘单位及咨询电话

  招聘单位:见附件2。

  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27-82960768

  本公告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宿城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

  附件2:宿城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单位报名点联系表.d

  宿城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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