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 2021〕3号)文件精神,县人社局根据省、市、县工作要求,现将《涟水县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进行发布。各镇(街)、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附件:2024年涟水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2024年涟水县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 2021〕3号) 文件精神,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现将涟水县2024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发布如下:
一、开发数量
2024年度计划开发公益性岗位40个。
二、岗位要求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招聘对象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涟水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延长期限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