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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州姑苏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招聘1人公告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 2021-09-15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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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部门人员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全区新闻宣传工作发展要求,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姑苏区委宣传部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熟练掌握摄影摄像技能,掌握照片视频后期编辑处理技能;

  2.苏州户籍(大市范围内),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三、报名、审查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30-16:30;

  2.报名地点:姑苏区融媒体中心(姑苏区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1楼东门);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主要工作业绩证明、各层次学历学位证、户籍证明、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如有工作经历请提供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报名现场交证书材料复印件(A4规格),并审核原件;

  4.姑苏区委宣传部审查应聘资料及报名资格,确定通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四、招聘方式

  1.采取面试方式。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13:30

  地点:姑苏区融媒体中心(姑苏区锦堂街8号江苏有线大厦1楼东门);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结果将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gusu/)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政审(考察)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录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gusu/)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

  七、聘用管理及其他

  1.被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人员录用后与本部门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3.在聘期内,一方提出中止合同,须在中止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涉及赔偿问题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本部门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8725630。

  九、其他事项

  1.根据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参加报考人员需做好个人疫情防控措施,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不得参加;报名与面试当日请经过体温测量,凭健康码绿码和行程码入场。

  2.本简章由姑苏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4日

  原文标题:2021年姑苏区委宣传部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MD5:24a08e16ed3ca71d01f6187d9abb3d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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