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在我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提升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水平、推动森林资源保护责任措施落实落地中的作用,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1〕3 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林业局关于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327 号),现就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如下∶
一、开发领域
清江浦区受聘从事林业资源管护服务的护林员(森林防火专业队队员及从事湿地、自然保护地管护服务人员)。
二、安置对象
清江浦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符合就业困难条件的人员。优先安置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管护区域范围内及重点林业乡镇的符合条件人员。
三、安置数量
本次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12个。详见附件:《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表》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附件: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岗位表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
岗位合计 | 护林员 | |
和平镇 | 2 | 2 |
黄码镇 | 2 | 2 |
武墩街道 | 2 | 2 |
盐河街道 | 2 | 2 |
城南街道 | 2 | 2 |
清河街道 | 2 | 2 |
总计 | 12 | 12 |
原文标题: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
文章来源:清江浦区护林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公告(MD5:fb050a12ebc0fa1b45e6ec588d0ffd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