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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盐城东台市交通运输局招聘11名辅助人员公告

盐城交通运输局 | 2021-06-29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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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辅助工作人员10名、行政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本市户籍,男性,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安全驾驶无事故,能适应户外、夜间执勤和24小时轮班要求。

  3.共产党员、复退军人,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交通大厦1209办公室(范公北路9号)。联系电话:0515-6989120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退役军人需持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采取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直到招录名额满为止。招录人员试用期1个月,分别由市交通运输局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考核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招录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年度考核,合格续聘,工资待遇由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以及相关补贴、绩效考核构成。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本公告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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