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3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年满十八周岁;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体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 身心健康;
7. 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以及因吸毒、赌博被其他治安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对符合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县公安局北楼510办公室(牛山街道振兴北路99号),联系电话:81867038。
报名时请携带《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1、附件2,在公安局门口值班室领取)以及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如无证书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及个人征信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提交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电话通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体检费自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薪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照《东海县公安局机关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管理,实行聘用制,每月定期考核被聘用人员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教育培训、业务能力等情况,工资待遇实行每月基础工资加绩效考核,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工资不低于当地东海县最低工资标准(1620)。
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2:《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东海县公安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报考诚信承诺书
我报考东海县公安局2020年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我已仔细阅读东海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的有关政策;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本人报名信息、各种资料、材料;准确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证在招录期间联系畅通。只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不恶意举报。
四、不传播、不编造虚假信息,不故意浪费招录资源。
五、保证符合招考简章及招考职位计划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六、在进入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资格复审、公示、录用等程序,不无故放弃资格。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提前向招录单位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考生(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0年 月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