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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扬州宝应开发区村(社区)网格员招聘20名公告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20-09-14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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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村、社区)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网格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具有宝应县本地户籍;

  2、遵守国家法津、法规,诚信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无纹身等不良行为;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14日至1995年9月18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另有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中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5、认可岗位特性,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智能终端等设备。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尚未解除违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者、受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者,因工作表现不良被原工作单位辞退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二、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

用工单位 岗位  描述 开考比例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工资福利
性别 年龄 学历 专业 备注
宝应开发区(村、社区) 网格员 2:1 20 不限 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大专 及以上 不限 有村(社区)工作经历5年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需提交原单位书面证明) 1.综合收入4.5万元/年左右; 2.缴纳五险一金。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起—9月18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宝应县人力资源市场大厅7、8号窗口(安宜东路84号)。

  3、需提交资料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完整、清晰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481596778@qq.com(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署名);

  (4)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

  (5)在职报考人员在正式聘用前,自行按有关规定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届时未如期办结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录程序

  1、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答题时间为60分钟,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通知将在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并以短信形式告知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按照相关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入围同分并列者)。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前2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条件简介表》要求所需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入围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3、体检: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遇最后入围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时则以笔试成绩优秀者优先。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4、考察、公示:

  (1)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我单位参照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2)拟聘人员需提交所在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3)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选。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4)其他: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对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各阶段应聘程序者,视同放弃处理。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教材,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面试、体检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填的联系方式畅通并留意短信通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聘用方式

  依据县宝委办发[2018]42号文件相关规定,所有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制方式,与宝应县长虹劳动力就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六、管理与待遇

  派遣员工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双重管理。每年综合收入4.5万元左右,每月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其中每月考核工资1000元,年终依据开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七、本简章由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8276033

  江苏宝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开发区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防控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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