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域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港头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热爱镇域综合执法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镇域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2、户籍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2001年12月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优先录用;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6日---2020年4月20日;
2、现场报名地点:港头镇综合执法局综合科(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可下载《新沂市港头镇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用邮件形式发至16219074@qq.com(邮箱),面试时提供现场报名所需所有材料。
3、联系人:黄主任;15250920988;
4、现场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聘用
体检工作由新沂市港头镇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新沂市港头镇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港头镇综合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待遇核发,聘用后缴纳五险。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综合执法局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由港头镇公共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头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下载报名表:新沂市港头镇公共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报名表
新沂市港头镇公共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