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唐店街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热爱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街道办城市管理工作;
2、户籍不限,本辖区内优先,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有相关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时间: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30日;
2、现场报名地点:唐店街道城管分局办公室;
3、联系人:郭猛
联系电话:0516-69612902;
4、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待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公示、聘用
体检工作由新沂市唐店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被体检人承担。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唐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核发,聘用后缴纳五险。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城市管理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七、其他
本次招聘由唐店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唐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唐店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
附 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