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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招聘20人公告

吴江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 2020-03-2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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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吴江区户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3月20日至3月26日登录网站(https://ks.wjhr.net/bmxt)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15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审核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0年3月27日15时。

  (二)在线测评:

  网上报名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3月29日9:00至21: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完成在线测评,未按时完成测评,测评成绩按0分计算。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户口本;5.退伍证(退伍军人需提供)至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803室进行资格审核(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028号),资料复印件不退回,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发放《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因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材料信息不实等原因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人岗相适度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进入面试人员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审核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审核材料,并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

  2.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63102345,综合执法局电话:63913076。

  四、考试

  (一)考试采用人岗相适度评价、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进入人岗相适度评价人选。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中设置在线测评环节(测评成绩占人岗相适度评价总成绩50%),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人岗相适度评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候考室,开考后,仍未到达的考生作弃考处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人岗相适度评价总成绩高者在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它

  (一)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按规定时间报到。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本次招聘面试合格、最终未被录用的应聘者,将进入江陵街道综合执法局储备人员库。半年内,当出现人员空缺时,将按规定程序、以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此人员库中进行补录。

  (二)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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