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瓦窑镇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2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热爱镇域综合执法管理工作,乐于奉献,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勤奋工作,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镇域综合执法管理工作;
2、具有新沂市常住户口,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2月—2001年12月期间出生);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优先;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没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1、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 3月18日;
2、地点: 瓦窑镇综合执法局综合科;
3、联系人: 谢宪飞(科长);
0516—69902206; 15852072202;
4、报名手续:报名时,报考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资及相关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瓦窑镇综合执法局聘协管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核发,聘用后缴纳五险。试用期一个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综合执法局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
七、其他
本次招聘由瓦窑镇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公告未尽事宜由瓦窑镇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