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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常熟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招聘25名村(社区)人员公告

常熟人才就业 | 2019-08-26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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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村、社区建设的需要,经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自愿原则。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政治素质好,责任性强,热爱农村或社区工作;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处置或工作处分记录等情况;吃苦耐劳,服从分配。符合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学历(含自考和函授等国家承认的成人教育学历)

  1、村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 年龄条件 工作经历 其他
1 农村管理A 5 社会在职人员 户籍或出生地在常福街道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3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2 农村管理B 5 社会在职人员 户籍或出生地在常福街道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3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3 农村管理C 1 社会在职人员 户籍或出生地在常福街道丁坝社区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3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4 财务管理A 1 不限 社会在职人员 户籍或出生地在常福街道合丰村 本科 财务财会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职称
5 财务管理B 1 社会在职人员 户籍或出生地在常福街道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财务财会类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职称

  2、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序号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 学历要求 专业条件 年龄条件 工作经历 其他
1 社区管理A 6 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常福、琴川、虞山和莫城街道户籍(含原虞山镇户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及以下 具有5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2 社区管理B 6 社会在职人员 具有常福、琴川、虞山和莫城街道户籍(含原虞山镇户籍)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具有3周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4日到9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照常报名)

  2.报名地点:常熟市联丰路58号,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劳动保障科(7楼705室),联系电话:52985667。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原则上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随带: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会计职称证书、退伍证、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村出具的出生地在丁坝社区、合丰村和常福街道的证明等原件。

  说明:凡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有人社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要求有5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60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要求有3年工作经历的需累计有36个月及以上单位缴费记录;自由职业者自主缴纳社会保险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者凡提供的相关信息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和考察:

  1、笔试(占40%):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不定范围。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进入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合格分数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凡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报考社区管理A、B岗位,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不累加,入党时间须在简章公布之前)。

  2、面试(占60%):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足岗位招聘人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综合成绩相同,则取面试成绩高的进入)。

  4、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人员不录用。

  5、考察:对应聘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应聘者本人及主要家庭成员政治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人员不录用。

  六、试用聘用:

  通过体检及考察的应聘者,一经录用,由街道统一分配。与相关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二个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导致缺额的,在面试合格分以上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结果影响聘用的;

  2.考察结果影响聘用的;

  3.本人自愿放弃聘用的;

  4.试用期内应征入伍或辞职的;

  5. 违反相关纪律、工作不称职被终止试用或自动离职的。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待遇: 工资待遇不低于现有村(社区)工作人员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聘用待遇:执行村(社区)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津贴、福利等待遇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八、纪律:

  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上级纪委、街道纪工委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985682。

  九、其他: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电话:52985684。

  附件:虞山高新区(常福街道)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常熟市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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