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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连云港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岗位选岗557人公告

灌云县人民政府 | 2019-07-19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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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县首批退役军人扶持就业岗位选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对象范围

  安置后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非本人原因未上岗的退役士兵;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人员。所有对象都应具备以下上岗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符合岗位需求;

  (三)无违法行为记录。

  二、岗位开发途径

  岗位开发设置工作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县组织、编办、民政、人社等部门配合做好开发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明确各类岗位工资待遇标准,形成岗位目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2019年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岗位见附件1。

  三、岗位选聘办法

  根据个人退役档案立功奖项,参照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对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采取积分选岗办法进行,依据其积分情况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如相同分数,依据其立功奖励、学历高低、专业对口、退伍鉴定优劣程度等确定先后名次。

  另根据为我县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灌云做出贡献者、被省市县乡镇评为先进个人称号、被评为最美退役军人者、被评为见义勇为者、烈士子女者分别加分。

  四、岗位选聘程序

  岗位选聘公告在灌云县政府网站、今日灌云、各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7日。

  (一)报名阶段(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30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9日)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和要求:

  (1)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退伍证原件、立功证明、自谋职业证明以及下岗、失业证明等(按照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量化积分登记表所需积分奖项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原件丢失或证明不齐全的,可先凭身份证原件报名,待查证后再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根据自身情况,适应所选岗位要求,认真填写《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报名表》(见附件3,表中“诚信承诺”栏必须由退役军人本人签字)。

  4.资格审查(2019年8月12日至2019年8月21日)

  (1)初审。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先按照选岗范围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者及其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初步量化积分后将报名资格审查表、汇总表(Excel表格)及相关证件材料统一报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复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由原相应主管单位负责审查并加盖公章;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自谋职业再就业困难人员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审查。通过复审人员确定积分排名。

  (3)体检审查(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30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自行前往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符合岗位需求,即视为合格人员。

  (二)公示(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1日)

  资格认定结果及选岗顺序在灌云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岗的,即视为选岗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岗(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13日)

  1.选岗地点

  由县退役军人事务、人社、编办、县派驻第六纪检组、部分用人单位等部门共同组织召开选岗大会,宣布选岗办法,开展集中选岗。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纪律要求

  (1)凡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选岗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岗及上岗资格。

  (2)被举报并查实不符合岗位条件而取消选岗资格的或选岗后放弃的,今后不重新给其提供岗位。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选岗结果进行公示。

  (四)上岗时间(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0日)

  上岗前,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集中培训,加强纪律和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与上岗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岗位保障待遇

  (一)劳动报酬。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在不同途径开发的岗位统一参照实际收入水平在扣除“五险”后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岗位就业人员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依法与岗位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一般每3年签订一次,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中长期劳动合同。

  (四)经费保障。岗位保障经费按照我县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执行。

  (五)有关规定。已实现岗位就业的人员,自上岗之日起,不再享受针对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的相关生活困难补助。

  六、有关要求

  1.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确保资格审查和选岗定岗工作公正、公开、公平,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选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对存在不按时到岗、无法完成岗位职责、不服从工作安排、不遵守工作纪律等行为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要按规定保障上岗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考核、管理等制度,履行主体管理责任。

  七、人员管理

  按照“政府开发、属地负责、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对上岗人员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各主管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管和业务指导。对不能按照要求履职尽责、在岗在位的,视情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停发工资、停缴五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备案。

  伊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812532

  小伊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13775466808

  侍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0539220

  东王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15862909078

  南岗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211039

  龙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0302701

  杨集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106687

  图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778808

  圩丰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561048

  燕尾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18851250180

  下车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13851222889

  同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15862909078

  四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0518-8854260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518-88125156

  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8-80323308

  附件:

  1.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岗位明细表

  2.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量化积分登记表

  3.灌云县退役军人扶持就业报名表

  灌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灌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灌云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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