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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金湖县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党建指导员招聘9名公告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 2019-07-17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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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经研究,拟公开招聘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县共招聘9名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党建指导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黎城街道、银涂镇工作)

  二、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专业不限;

  3.全日制大专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各级公开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1寸免冠照片2张,填写《金湖县公开招聘非公有制企业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个人简历及所从事党务工作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8月5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联系电话:江苏省金湖县跃进路17号黎城街道办事处组织科(香港城北面),电话:0517-86801522、0517-86800301。

  (二)笔试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党建业务、涉企政策等,采用闭卷方式,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8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金湖党建网上公示。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面试。

  4.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招考程序。

  (四)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五)考察

  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县委组织部组织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黎城街道、银涂镇实施。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江苏省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招聘计划缺额时,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由金湖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到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黎城街道、银涂镇工作,并由相关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按本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聘用单位编外同类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金湖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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