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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常州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配强岗位人员,改善人才队伍结构,红梅街道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5名、行政村工作人员5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作风正派,克己奉公;
2.道德良好,善于沟通,爱岗敬业,有吃苦精神、奉献精神,勇于进取,责任感强;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和审核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 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好本人有效期内的2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二张。其中,报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人员中,持有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证书及以上人员可不限专业;报考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者中,“户籍曾在本村的居民”需同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档案。
3.报名地点: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竹林南路14号)组宣科(2号楼107办公室)。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准考证在7月20日到红梅街道组宣科(2号楼107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作放弃。
三、考试考核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事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2)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30。
(4)成绩查询: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查询。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50分。
4.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占合成总分的5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二)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办法。
2.笔试
(1)笔试内容:社会事业工作综合测试及命题作文。考试范围限于社区工作资质认证考试的初级教材(范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
(2)笔试分值: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笔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00。
(4)成绩查询: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在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查询。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50分。
4.民主测评
由各村组织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对入围者进行打分,量化计分。
5.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占合成总分的40%,面试占合成总分的50%,民主测评占合成总分的10%。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和考察(政审)
招聘体检由天宁区红梅街道统一组织实施。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因体检或考察(政审)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等缺额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政审)合格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常州人事考试网(www.czks.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待遇
1、录用: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人选,由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符合录用条件的行政村工作人选,由各村委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2、人员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按照现有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行政村工作人员待遇按照《关于规范红梅街道行政村在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的指导意见》(常天红委〔2015〕号43)执行。
咨询电话:0519-85302976。
附件:2018年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和行政村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常州市天宁区红梅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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