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配强岗位,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1:A照驾驶员1名;
2、岗位2:C照驾驶员1名。
二、报考条件
1、常州市户籍;
2、男性,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A照驾驶员者持A1驾照,应聘C照驾驶员者持C1以上驾照,均需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
5、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身高要求1.70米(含)以上;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以及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取得驾驶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优先聘用。
8、不得报考人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6日(上午9:30-11:00,下午1:30至4:30),周六、周日休息;
2、报名地点: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衡山路8号)机关事务管理处,联系电话:8512707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本人带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部队转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中共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有特长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各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同时如实填写《2017年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详见附件);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A照驾驶员岗位开考比例可酌情放宽至1:2。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资格审查: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凡经查实,属于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试办法
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2名的,组织笔试,报名人数12名以下的,直接进行实地驾驶考核及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实地驾驶考核。实地考核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实地考核。实地驾驶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在笔试和实地驾驶考核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和实地驾驶考核得分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未进行笔试,则按实地驾驶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成绩和实地驾驶考核得分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附加分。中共党员加2分,退伍军人加2分,取得汽车驾驶员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者加2分,有多项加分者,不重复加分。
5、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1)组织笔试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实地驾驶考核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和附加分组成。(2)未组织笔试时,综合成绩按实地驾驶考核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和附加分组成。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实地驾驶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四、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被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化管理、市场化工资、企业化保险的管理办法。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519-85127073;
监督电话:0519-85585582。
七、有关事项
本简章由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表
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