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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简章

扬州人才网 | 2016-10-24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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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6:00。欢迎加入2016江苏事业单位QQ群110120299,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事业单位考前资料。因工作需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扬州市犯罪案件侦查服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讲解员。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良好,遵纪守法,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未参加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

  3、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5日以后出生);

  4、大专以上学历,电脑操作熟练;

  5、普通话标准;

  6、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色盲、纹身,双眼矫正视力均为5.0以上,身高162cm以上,无传染病和其他慢性疾病,隐瞒者责任后果自负。

  7、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不得报考聘用制讲解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扬州市犯罪案件侦查服务中心工作的。

  三、报名

  1、报名方式:在扬州人才市场网(www.yzjob.net.cn)下载《招聘聘用制讲解员登记表》(附件),填写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一并递交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或将电子版(扫描件)通过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至2016年10月25日下午6:00。

  3、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16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通过者由扬州市犯罪案件侦查服务中心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相关待遇

  1、试用期每月工资为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与扬州市犯罪案件侦查服务中心其他聘用制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2、聘用制讲解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859509、87859903

  联 系 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汪定

  地 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yzjcygbc@163.com

  附件:附件下载

  以上即是《2016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人简章》,更多信息关注江苏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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