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202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宿豫区202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笔试查询时间及方式
8月17日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8月19日9:00-11:30,14: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501室;
咨询电话:0527-84466503。
三、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复审表1份(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院(系)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资格免试认定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应聘人员若研究生学段专业不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须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6.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资格复审时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公办学校在职教师还须提供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管(存)档证明并提交《未就业承诺》(附件2);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应聘人员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
经现场审核,认为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招聘单位要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应聘人员无异议的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领取《宿豫区202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四、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2:00;
递补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宿豫区教育局5楼501室。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附件1:宿豫区2026年公开招聘第三批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复审表.doc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