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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阜宁县驻城部分学校选调88名教师公告

阜宁发布 | 2026-07-27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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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缓解驻城部分学校师资紧缺的问题,经研究,决定组织本次选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学科及人数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农村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三、报名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在我县教育系统工作3年及以上,乡村定向师范生必须在农村工作满5年,以上时间均按学年计算。

  3.近3年(2023年9月1日-2026年7月1日)每年病事假累计都不超过15天。

  4.必须有与报考学段相对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幼教岗位的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学科岗位。

  6.现任校级干部报名参加选调,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参加选调的中层及以上干部若选调成功,原任职务自然免去,且不保留原职级待遇。

  7.要求品行端正、严于律己、爱岗敬业、身心健康,立案期、处分期未满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1.组织报名

  时间:2026年7月30-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202室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

  ②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样式见附件2),须由书记或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③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1张;

  ④岗位变动承诺书(报名现场提供)。

  3.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初审。经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等候通知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卷面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不予选调。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5.确定选调对象

  ①根据选调计划分学段、学科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分别确定拟录用人员;同一岗位总分相同的,按《阜宁县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选岗细则》实施。

  ②县教育局对拟选调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额,按学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③所有选调人员须服从集团校内部调剂。

  6.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替补。

  7.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调入新学校后,如果没有对应岗位,实行高职低聘,乡村(定向)职称只能在乡村聘用。

  8.建立惩处机制

  被选调人员违约的,从选调当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顶岗、评先评优、职称申报。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5-87731805。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7737202

  0515-87737204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26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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