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7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所有考生提供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2张。
2.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如已取得);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则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若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2025年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材料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如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符合“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单位关于工作(教学岗位)经历的证明等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国(境)外2025年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报考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竞赛成绩、获奖证明等)。
8.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经区教体部门认定必须提供的,还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2份。
(二)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5年7月23日(9:00~11:30,14:30~17:00),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2楼2211室(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12号12栋)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5年7月23日17:0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学生证、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竞赛成绩、获奖证明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5】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6】所有进入资格复审、面试环节的考生,请严格按本通知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扬州市广陵区公开招聘”专栏(http://gl.yangzhou.gov.cn/xwzx/ztzl/yzsglqsydwgkzp/index.html),保持网上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考生变更手机号码请及时与广陵区教体局联系(0514-87365082),今后相关招聘信息将通过上述网站发布,因考生手机号码错误导致组织方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5年7月扬州市广陵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册.xlsx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doc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