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型教育人才和竞赛辅导教师60名,其中教育人才55名、竞赛辅导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2025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2)、《2025年江苏省苏州实验中学竞赛辅导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3)。可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suzhou.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上查询。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户籍不限。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教育人才”相应类别的岗位:
第一类: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省特级教师;
4.正高级教师职称;
5.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或更高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二类: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2.省教学名师、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
3.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三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地级市学科带头人;
2.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3.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市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4.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评优课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第四类: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紧缺型教育人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或评优课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2.县(区)级骨干教师(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苗)、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教科研先进个人等),且教学、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竞赛辅导教师”的岗位:
1.面向“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23日至2007年5月28日期间出生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5月23日以后出生)。能胜任高中学科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中学阶段需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奖项及以上;
(2)应聘信息学学科竞赛辅导教师,中学阶段需入选过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江苏省代表队(或其他省代表队),或在ICPC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区域赛中获银奖及以上。
2.面向“在职竞赛辅导教师”。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能独立完成本学科的竞赛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竞赛解题能力及实践操作能力,且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聘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决赛中入选省队,或获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优秀教练员”称号;
(2)应聘信息学学科竞赛辅导教师辅导学生在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铜牌及以上。
(六)应聘上述四类教育人才,特别优秀者可在现有年龄基础上适当放宽2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11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资格审核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9:00-5月28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材料上传: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资格初审以上传的材料为依据。(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注:须出具空白协议书,若网签的可出具网签页截屏或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等各类相关资格证书,报考教育人才岗位和在职竞赛辅导教师的还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4)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缴费清单(参保证明、缴费明细)代为证明。
4.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5月23日9:00—5月29日12:00
应聘人员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5.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5月23日—5月29日期间每天9:00—16:00
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5月23日9:00—5月29日18:00
6.缴费时间
2025年5月23日9:00—5月29日2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报考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的不进行笔试,无须缴纳报名费,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报考教育人才第三类、第四类和竞赛辅导教师岗位人员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布。
(三)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1,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开考比例为1:3,竞赛辅导教师开考比例为1:2。缴费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5月30日9:00-11: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3.应聘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考试
(一)考试注意事项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竞赛辅导教师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4.考试时间和地点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5年5月31日16: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5年6月2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形式
1.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即为招聘考试总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第三类、第四类紧缺型教育人才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同一名应聘人员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3.竞赛辅导教师招聘考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知识和竞赛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实践操作测评与问答的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实践操作测评成绩占比60%、问答成绩占比4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相同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八、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59;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5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第一类、第二类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简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