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10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
3.本次招聘岗位面向2025年毕业生招聘。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含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三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0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5.应聘所使用的学历和专业须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其中:专业类别设置按《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
6.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能够提供就业推荐表的2025年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5月10日16:00)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2022年11月10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全部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时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
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人事考试”专栏
(http://rsj.huaian.gov.cn/col/4846_751778/index.html)。
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1日12:00;
照片上传及审核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缴费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1日16:00。
5月10日16:00后系统不接受报考人员报名,不接受已报考人员修改信息,不接受资格初审不通过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9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14:00-16: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5月16日9:00-17:00。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式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印证材料。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2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考生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以下环节: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折算总成绩。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时,所有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下同)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应聘人员放弃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聘用后须按照“县管校聘”有关要求,由社会事业局统一调配。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咨询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可以拨打咨询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717114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181766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0517-83181200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716680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2025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