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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城市亭湖区第三批校园招聘11名教师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 | 2024-03-01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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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计划11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可在亭湖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网址为:https://www.tinghu.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9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亭湖区教育局直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岗位须持有与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7.具备《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

  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

  专业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办理聘用手续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本次招聘在西南大学设考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根据报考岗位代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扫描上传、资格初审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时间为2024年3月10日9:00—3月12日16:00(双休日接受咨询与报名),考生可通过电脑端登录盐城市亭湖区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th.zp885.top:9100/),注册后即可报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联系人:袁老师,15261982465 焦老师,18351272996

  (二)现场确认

  报名成功后须至现场确认,时间为2024年3月16日8:00—18:00,地点:西南大学北碚校区(北碚区天生路216号,5号门进)26号教学楼201教室。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报名,亦可于3月16日8:00—18:00现场报名。逾期未报名并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并告知面试时间和地点等。

  报名人员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陈述申辩;报名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1.应聘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报名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的承诺书(见附件4);

  (4)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3));

  (5)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2023届尚未落实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及相关获奖证书;

  (7)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承诺于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表提供经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2.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3.所有岗位设1:2开考比例,如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者可现场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者视为主动放弃。

  (四)面试及签约

  1.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形式,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签约。根据面试结果,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由各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初步协议,并明确体检考察相关要求。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工作由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盐城市亭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重点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签订协议失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递补成绩相同的,递补方法同上)。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聘用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三年(含试用期)。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四、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0515-69660211、0515-69660131(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教师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89887636。

  附件1: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样表).doc

  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

  盐城市亭湖区2024年第三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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