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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招聘面试试讲实施办法

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 | 2023-05-23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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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扬州市江都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报考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各岗位的对象,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面试形式及计分方法

  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理论功底、逻辑思维和教学能力。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组织

  面试由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于2023年5月28日(星期日)上午在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江都区龙城路180号)进行,《面试通知书》由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负责发放,领取事宜由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党校通知考生。

  三、面试程序

  1.报到。考生于5月28日上午7:30前,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候考室报到,截止7:50仍未到对应候考室签到者按缺考处理;

  2.抽签。7:50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备课。8:00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考室备课,进入备考室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备课时间60分钟;

  4.试讲。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面试室,主评委宣布试讲开始,考生开始讲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当试讲用时距规定时间还剩3分钟时,计时员提醒试讲 “还剩3分钟”。当用时达到规定时间时,计时员宣布“时间到”,考生停止试讲;

  5.统分。评委在考生试讲结束后打分,由计分员、复核员统计成绩;

  6.公布成绩。监督员当场宣布试讲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在指定地点领回个人通讯设备和个人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逗留。

  四、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区纪委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其他

  面试成绩等相关信息由江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通过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80804280

  监督电话:0514-86558712

  中共扬州市江都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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