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4月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报考我校1-30(招聘岗位代码,下同)岗位,没有增设笔试环节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即为参加试讲的人选;增设笔试环节的,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及部分岗位笔试成绩,共188名考生进入试讲环节,具体名单见附表。
试讲时间定于2023年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试讲通知。请进入试讲环节人员于2023年5月25-26日到我校崇德楼109领取试讲通知。
附:2023年4月扬州市职业大学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进入试讲环节人员名单.xlsx
扬州市职业大学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