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1.其他学科:2023年4月20日上午8:30至11:00
2.小学语文学科:2023年4月20日下午13:30至1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宜兴市公共实训基地D幢201室(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大门朝北)。
三、资格复审对象
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见附件1
四、资格复审材料要求
考生提供资格复审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
考生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资格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一)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二)学历证明材料
1.国内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毕业生不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3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届)
2.国(境)外留学毕业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教师资格证书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请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2.已取得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仍在申请认定阶段的考生,请提供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户籍证明材料
本科非2023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G04-G14岗位的,如是本科学历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的,须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①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②获省级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和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全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报考G16幼儿教师岗位: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任教满5周年且目前仍从事幼教工作的用工合同(由社保部门确认并盖章)或社保缴纳证明(具体到单位及月份),截止资格复审时仍从事幼教工作的证明。
(六)承诺书
见附件3,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
另: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五、其他事项
1.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取消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第一阶段考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对该岗位空额数递补一次。如仍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再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考试组织方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自己的成绩,保持电话畅通。递补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递补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2.报考小学语文(G04)教师岗位的考生,请在复审现场静候,待所有小学语文考生资格复审结束后,将抽签确定分组名单。分组抽签规则详见《报考岗位G04的小学语文考生须知》(附件2)。
3.资格复审原则上考生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网上报名时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难以参加的,可委托家长代为复审;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手写稿原件)、委托人(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家长)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6352、87992670。
附件:
1.附件1:2023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入资格复审名单.pdf
宜兴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