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报考扬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对象,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由扬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面试。面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有序做好相关单位面试工作,特制定“面试实施办法”如下:
一、面试内容和形式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把握教材的能力和课堂教学素养,考核以微型课堂教学的形式进行。
二、面试组织
所有开考岗位面试一并由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于2023年4月1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由招聘学校负责发放,领取事宜由招聘学校通知考生)。
三、计分方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4-87361121。
五、其他事项
扬州市教育局将通过扬州教育网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面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2023年3月扬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等文件规定执行。
扬州教育网网址:http://jyj.yangzhou.gov.cn/
扬州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7318699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