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4月7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66号)414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对于已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日期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非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请考生随时关注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人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