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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宿豫区校园招聘教师江苏师范大学考点资格复审公告

宿豫区教育系统 | 2023-03-2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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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均须至相关考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将此次招聘江苏师范大学考点的资格复审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3月24日(9:00-16: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8#-J102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的材料

  (1)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

  (3)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4)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只能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成绩单》;

  (6)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2021年、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8)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1张(与报名表一致)。

  上述(2)至(6)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审核。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外校考生提供报名表或学生证可进入学校进行资格复审,陪同人员不可进入学校。

  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复审后即进行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的电话告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笔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等。

  咨询电话:0527-84466502,0527-84466501。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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