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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镇江丹徒教育系统部分学校"金山英才"校园招聘10名教师公告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3-02-2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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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招引紧缺教育人才,提升丹徒区师资综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2)。

  8. 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12.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丹徒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10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各类奖励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

  (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 报名邮箱为:dtjyrsk2023@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徒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徒区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咨询电话: 13952845700(曾老师)、13952949162(龚老师)。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 下同)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10人,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1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含)1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初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徒教育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60%,答辩占4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

  体检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徒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其中,01、02、03岗位由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单位。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

  1. 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0511-88976011;

  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人社局0511-80896032;

  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1-80897191。

  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附件2: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附3:附件3:镇江市丹徒区教育系统部分学校2023年“金山英才”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4:未就业承诺书

  丹徒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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