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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二)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2022-07-22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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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审核,请报考我校(岗位表一、二)A160、B163、B164、B165、B167、B168、B169、B170、B171、B172、B173、B174、B176、B177、B178、B179、B180、B181、B183、B184、B188、B189等22个岗位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我院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7月26日(周二)上午9:30-12:00

  二、地点: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69号)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请考生从东门进校)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岗位:

  岗位表一:A160药学实验员,共1个岗位。

  岗位表二:B163康复治疗教师、B164中医学教师、B165生化实验员、B167生物化学教师、B168药物化学教师、B169生化药学教师、B170制药工程教师、B171药事管理教师、B172医学检验技术教师、B173药用植物学教师、B174中药资源学教师、B176英语教师、B177体育教师、B178预防专业教师、B179计算机教师、B180营养教师、B181信息资源管理教师、B183健康管理教师、B184外科学教师、B188影像学教师、B189生理学教师,共21个岗位。

  四、资格复审人员

  有笔试考核的岗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无笔试考核的岗位: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考生。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五、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审核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1)身份证;

  (2)2022年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空白就业协议书》;

  (3)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4)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

  (7)已经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和论文;

  (8)个人简历1份;

  (9)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10)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资格复审审核时,若发现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的,取消考生技能考核和面试资格。

  六、技能考核及面试

  具体考核时间待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的有关通知。

  七、防疫要求

  (一)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有效的资格复审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不能提供证明者不得进入校园。

  (二)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

  1.对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

  2.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需自离开高风险地区之日起已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需自离开中风险地区之日起已满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4.对来自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的人员,须持资格复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确认后方能参加资格复审。如在南京停留时间较长,应在抵宁72小时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2次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

  (三)资格复审人员进入校园后除核验身份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南京市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2年7月22日

  附件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原文标题: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二)

  文章来源: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MD5:f59facc95ec83286bd97852962d225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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