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中的有关规定,现就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资格复审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2022年2月25日前将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yctursk@126.com,邮件主题为“资格复审+岗位编号+姓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20210201、20210202岗位的2020年、2021年毕业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学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或学校学生就业部门出具,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④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须满1年(12个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三、面试时间、地点视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
咨询电话:0515-88258258
联系人:陈老师
附件:2021年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盐城师范学院
2022年2月13日
原文标题:盐城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第二批)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盐城师范学院(MD5:908f23f49debea692b0ea3c3fce0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