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相关精神,通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体检等程序,全市共88人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名单见附件)。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请凭本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
1、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26日、27日(上午8:30——10:30,下午2:00——4:30)。
2、领证地点:
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3号楼105室,地址:宜城街道教育西路27-1号,电话:87902009。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出示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申请表应转交所在单位或者人才服务中心存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签领(代领人须出示代领人及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代领委托书)。
(2)妊娠期申请人有暂缓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其证书暂缓发放。孕期结束后,待体检项目全部检查合格后,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 “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戴好口罩,方可进入宜兴市教师发展中心领证现场。
附件:2021年下半年宜兴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合格名单
宜兴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下半年宜兴市教育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结果暨领证的通知
文章来源:宜兴教育云(MD5:22754cf45a9b54257a962dafd30ad225)